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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摄影观察:海地地震照片侵权案将于11月再次开庭

    据美国媒体报道,海地著名摄影师丹尼尔·莫瑞尔(Daniel Morel)状告法新社和盖帝图片社侵犯其2010年1月在海地大地震中拍摄的照片版权一案,纽约地方法院继今年初开庭进行初步审理后,将于11月12日再次开庭。

    今年初纽约地方法院在审理中,认定法新社在没有征得摄影师丹尼尔·莫瑞尔的许可的情况下发布了他的八张照片,侵犯了他八张照片的权版。11月12日的开庭审理,将在基于这种侵害是有否是故意的问题基础上,核准究意对他造成了多大的侵害。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 丹尼尔·莫瑞尔坚持认为这种侵害是“蓄意的和有意识的”( “willful and intentional”),“法新社明知道或者应该清楚知道照片是他拍的,但没有征得他的许可,就发布了这些照片”。基于侵犯版权的指控,他寻求最多120万美元的法定损失。

    丹尼尔·莫瑞尔还坚决主张,法新社和盖帝图片社违反了数字千年版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DMCA)),故意去掉了原来图片里所写的照片归属为 丹尼尔·莫瑞尔的信息。他说法新社和盖帝图片社“故意给客户提供了虚假的照片权版信息”。针对违反千年数字版权法, 丹尼尔·莫瑞尔希望得到最高1320万美元的赔偿。

    目前,盖帝图片社和法新社已不再争辩他们是否侵害了丹尼尔·莫瑞尔照片的版权,但都否认他们不尊重和故意侵犯丹尼尔·莫瑞尔的版权。他们认为 丹尼尔·莫瑞尔亦无法证明此点。在法庭的前期准备文件中,他们声称“他们坚信他们有权这么做,而且是根据行业准则、习惯和实际操作手段这么做的。”盖帝还声称,他们发布 丹尼尔·莫瑞尔的照片是基于“无辜的意图”( “innocent intent.”)。

    法新社和盖帝图片社都坚称,如果他们确实侵害了丹尼尔·莫瑞尔的版权,那么造成的损害也不至于高到丹尼尔·莫瑞尔要求的那么高。

      2010年初海地发生大地震,丹尼尔·莫瑞尔恰好在现场,他拍了独家照片,并将部分照片发布到推特账号上。法新社的图片编辑在推特上看到这些照片,使将这些照片以错识的署名向客户发布(包括通过盖帝更多的客户发布)。

    丹尼尔·莫瑞尔的图片代理商柯比斯图片社(Corbis)向盖帝图片社和法新社发出了要求“撤稿”的通知,但法新社两天之后才通知客户撤稿,而且仅仅是撤消那些署名为丹尼尔·莫瑞尔的照片,而不包括那些是原本是丹尼尔·莫瑞尔所拍但被署错名字的照片。盖帝图片社则被指责一直没有删除那些被署错名的照片,还继续在向客户出售。

  关于此案的前因详情,请参阅本人于2011年初所写的:“网络照片版权的孰是孰非”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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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刚

宋晓刚

219篇文章 2年前更新

资深媒体人、图片编辑,著有《苹果掉下来》、《从东拍到西——一个中国记者在美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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