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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9日,在新浪网新闻首页的“热点”照片栏目,是一张显示一男子正从空中坠落的照片--“直击广西男子跳楼身亡瞬间”。
 
点击进去该栏目,共有四张照片,纪录这名情绪激动的男子在楼顶大叫、一脚踩空从楼上跌落,以及落地后医护人员急救(该男子死亡)的整个过程。从照片说明看,拍下照片的是位身处现场的网友。
 
 
看到一个鲜活的生命突然死亡,是一件多么让人震惊的事情。而从容地将这一过程拍下,又需要多么的镇静。事后,又将照片发布到网上,需要多么强大的心理。
 
苏姗·桑塔格在《旁观他人的痛苦》中说:“富裕社会内,新闻已蜕化为娱乐。它假设所有人都是旁观者,这也许是评述所谓纯客观性的重点所在?”不论是摄影记者还是读者,都是以置身事外的情感在取景器(或屏幕上)、纸张上“旁观”他人的痛苦。其中可能有共鸣,可能只是饭前餐后的谈资。 
 
传媒的社会责任是唤醒公众良知。日复一日地去观看他人的痛苦,是增加了读者心理的承受力,还是降低、麻痹了他们的警觉?
 
 
在我的记忆中,最出名的“跳楼”照片,莫过于1975年7月发生在美国波士顿的那次。摄影记者史丹利·弗门在一座着大火的居民楼外,拍下了一对母女从楼上跌落下来的瞬间,其中女儿当场死亡。这张照片刊登在《波士顿论坛报》上后引起争议:摄影记者还有没有人性,为什么面对有人从空中摔下,首先想到的不是去救人,而是拍照片?
 
做为摄影记者,拍照是他的天职。而身处许多拍摄场景,又常常受困于新闻摄影的伦理考量之中。然而,摄影记者在现场,往往来不及思考这些问题,因为事情的发生,往往是瞬间的事情,摄影记者常常是出于职业的本能反应举起相机就拍。
 
“拍,还是不拍?”这是一个摄影记者扪心自问的问题。而伦理,不象法律般非黑即白,它因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时空地点而有不同的标准。
 
有人提出一个简单的方法,是摄影记者问一句自己:“如果眼前的受害者,是我的亲人,我会如何办?”其实绝大多数的摄影记者,不会有时间和镇定的心情想起问自己这个问题。
 
令波士顿这位摄影记者感到欣慰的是,这张照片让波士顿修改了有关火灾消防条例,给了普通人更多的生命保障。这张照片后来还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
 
 
时间过去了三十多年。2001年9月11日,美国发生“911事件”,世贸大楼双子塔轰然倒塌。一位摄影记者拍下了一个逃生者从楼上跳下的照片。这照片没有引起人们的反感,反而让人感受到了恐怖分子实施的恐怖袭击造成的极大危害。它成为911事件标志性瞬间之一。
 
从事新闻摄影近三十年,我用相机拍下了诸如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在白宫南草坪签署和平协议等许多激动人心的瞬间,也拍下过多次地震灾区灾民的痛哭。我是一个胆小谨慎的人,但每当拿起相机、从取景框看世界,我自认为就会变得勇敢,无所畏惧。但是,我想如果我面对一个人从楼上跳下,我无法强大到不会被惊呆、拍下一个生命如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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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刚

宋晓刚

219篇文章 2年前更新

资深媒体人、图片编辑,著有《苹果掉下来》、《从东拍到西——一个中国记者在美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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